班主任分享

January 19, 2016
FRM李宜豐教學心得-2016 FRM Part II考綱CI-1.5

 

考綱CI是指2016年FRM證照Part II考試的第五科「當前金融市場議題」(current issues in financial markets, CI)之考綱。

 

考綱CI-1.5是指當前金融市場議題這一考試科目指定的第一篇文章(2016年的當前金融市場議題共指定八篇文章)第五個考綱。

 

第一篇文章的作者主要是在探討「銀行衡量風險所碰到的一些問題及改善方法」(第一篇文章共分成五個考綱) 。

 

考綱CI-1.5的英文原文如下:

Explain practices to address and alleviate amplified risk.

 

考綱CI-1.5的中文翻譯如下:

解釋解決與減輕擴大風險的實務。

 

這個考綱的內容可使用下列重點來準備:

 

波動率典範是市場資料的主要特性,而且已觀察到此特性,完全是透過想要降低風險的實務,反而會引發(而且可能被引發)風險的擴大。接著,能做甚麼,以解決此現象? 我們先從個別公司的角度考量此問題,接著再從系統的角度。沒有簡單的解答-如果有的話,已經採納了-但是我們總可以強調未來工作的優先劣後順序。

 

1.回顧的期間長一點:我們已注意到,只回顧2-3年的過去資料,是不完全的金融風險。有些重要的特性只出現在20年或20年以上。

 

2.往未來看的期間長一點:巴塞爾協定規定的市場風險值期間為2週。並且假設投資組合的組成在這段對期間為固定,以反映市場的不具流動性。採取較長期的看法很重要。很明顯有許多實務的考量。巴塞爾協定第2.5版規定的「遞增風險計提」(Incremental Risk Charge, IRC)提供一個有趣的方法:要求計算1年的風險值,而且假設所持有的投資組合不固定。須調整投資組合到目標風險水準。連結調整的頻率到資產的流動性。此為任何試圖在一個相當長期,量化投資組合風險的相關架構。  

 

3.透過典範變動的壓力測試:我們在稍早提到一個趨勢,朝向越來越使用到壓力情境,而較少依賴量化機率。波動率典範的警覺,指出壓力測試應包括的重要特性:不只是被孤立的極端事件,而是跨多種市場增加波動率的延長期間。

 

4.記住絕對必要:風險經理人須考量在許多其他公司同時採納相同風險抵減措施時,該風險抵減措施的有效性。

 

從系統或主管機關的角度,波動率典範惡化大家對主管機關的順循環之擔心。確實,有關規範的順循環,已經寫了很多。為了解決公司自己的風險管理程序所導致的順循環,「最佳實務」面臨互相矛盾的目標。一方面,這些目標應鼓勵公司投資在發展精準 -且敏感-的風險衡量。另一方面,若這個敏感性引起廣泛的類似反映,則會擴大風險。因此,所謂挑戰,在於達到反循環衡量的敏感性效果,又不造成風險敏感性的麻木。

 

令人麻木的例子如下,存款保險藉由使存款人對銀行風險無差異而且移除了監控風險的誘因之方式,解決銀行擠兌的問題。這是個人合邏輯的解答,卻不是想要的金融機構之行為。在一個較不極端的例子,「瑞普罗」(Repullo)等人在2010年觀察到,使用整個景氣循環(無條件)的違約機率,而不是時間點(有條件)的違約機率。如此則因為降低風險的敏感性,而降低資本的順循環。他們所討論的一個替代方案,是根據「國內生產毛額乘數」(gross domestic product multiplier, GDP multiplier),而且是不需要降低風險的敏感性之順循環。「高第」(Gordy)與「霍維斯」(Howells)200年所提議的移動平均數提案,有類似的效果。

 

若要達到精準的風險衡量,與有效的緩衝以對抗反應風險的擴大效果。要先辨認這兩個目的,並個別監控。巴塞爾協定第III版規定,要整合當前風險值(應快速反應)與壓力風險值(作為對抗波動率搖擺的緩衝),把這兩個目的糾纏在一起。除非分開這兩個目的,否則幾乎不可能回顧測試其是否正確。放款損失準備,是銀行在信用品質惡化前先提撥準備。在經濟衰退時,就可動用這些準備。若再整合正確的風險衡量與反循環風險管理,並分開衡量與緩衝。衍生性金融商品的中央結算,透過結算所與會員的違約基金貢獻與保證金,以監控交易對手風險,可引進交易商之間的緩衝同時維持誘因。這些例子無法提供完美的解答,但是從系統的角度而言,風險管理的最佳實務,應創造一個機制,激勵精準的-且潛在的順循環-風險衡量,同時抑制對風險增加的廣泛且同時反應之擴大效果。

 

GO to TOP

福茂鑑價顧問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