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A公司賣給B公司一個「0成本」(costless)的「區間選擇權」(collar)時,為什麼會增加A公司對B公司的信用曝險額?
答:當A公司賣給B公司一個0成本的區間選擇權時,相當於A公司向B公司買一個以B公司股票為標的之賣權,同時A公司也賣一個以B公司股票為標的之買權給B公司。買賣權的權利金與賣買權的權利金相等,所以互相抵銷,成為0成本。
A公司向B公司買的賣權,在B公司股價下跌時,有價值。但是B公司股價的下跌,表示B公司的情況不好,可能有違約的風險,為「錯誤方向風險」(wrong-way risk, WWR)的交易,因此會增加A公司對B公司的信用曝險額。
反過來,若A公司向B公司買一個0成本的區間選擇權時,相當於A公司向B公司買一個以B公司股票為標的之買權,同時A公司也賣一個以B公司股票為標的之賣權給B公司。買買權的權利金與賣賣權的權利金相等,所以互相抵銷,成為0成本。
A公司向B公司買的買權,在B公司股價上漲時,有價值。而且B公司股價的上漲,表示B公司的情況很好,不太可能違約,為「正確方向風險」(right-way risk, RWR)的交易,因此會減少A公司對B公司的信用曝險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