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公司為防禦被併購者併購,通常會採取一些防禦策略來對抗。其中,「焦土政策」或「毒藥丸」最為常見。
所謂焦土政策(scorched earth policies),係指目標公司為防止被敵意併購,將公司變成毫無吸引人的公司。他們通常採取低價賣出敵意併購者特別有興趣的資產,而這個資產可為敵意併購者的營運產生綜效,或產生固定現金流量。這個固定現金流量對於常需要高度槓桿併購的融資有幫助,相對的,管理階層則以增加槓桿或減少現金流量來反制併購。
而所謂毒藥丸(poison pills),就是讓敵意併購者如吞下毒藥丸般的,須付出極大代價而知難而退。
毒藥丸有很多種方式,當併購者取得目標公司股權的某個比例時,目標公司股有權利東用低價購買額外的股份,並以高價出售的特殊權利。也就是說,毒藥丸是目標公司股東在敵意併購下才有價值的買權或賣權。在併購時,毒藥丸減少權益的價值,較流行的毒藥丸包括翻面條款(flip-over plans),允許股東以將近50%折價併購後活下來的公司的股權。
焦土政策與毒藥丸,雖然都是反制併購的策略,但也都會造成玉石俱焚的結果,對投資大眾不利。因此在公司治理中,將其列為公司治理好壞的評量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