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摩賽理論(mosaic theory),就是內線交易的抗辯。
而所謂的內線交易,係指獲悉未公開,且後來證實足以影響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市價的消息後進行交易,並有成比例的獲利發生的行為。
因此,內線交易的要件為:
一、獲悉未公開消息;
二、該消息有效影響有價證券市價;
三、交易後有與該消息成比例的獲利發生。
由於內線交易造成市場不公平,所以為違法的犯罪行為。
CFA職業準則的第二準則-資本市場的誠信,其中第一個規範-重大未公開資訊,就特別提到摩賽理論。
摩賽理論的定義是,你根據「公開資訊」及「非重大且未公開資訊」的分析及研究結果所採行的投資行為,雖然此投資行為,與得到「重大未公開資訊」之後,所採行的投資行為是相同的。但因你可以舉證,證明你是根據分析研究的結論,而且都有工作底稿以資證明。因此,你並未違法。
若將摩賽理論套用在趙建銘、趙玉柱及蔡慶文等人涉及的「台開內線交易」弊案。趙姓父子及蔡慶文等人若想脫罪,那他們必須舉證,提出購買台開公司股票,是依據「公開資訊」及「非重大且未公開資訊」的分析研究結論的工作底稿或證明文件,來證明自己並未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