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中,
opportunity cost = explicit cost + implicit cost
我想請問一下,教科書V0lume 2 p.94中有提及 economic depreciation 是包含在 implicit cost 裡面,但我做到一個例題如下:
Total revenue $300,000
Value of buildings and machinery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 $300,000
At the end of the year $280,000
Cost of raw materials $100,000
Wages paid during the year $50,000
Normal profit for the year $40,000
然它給的解答是
opportunity cost = 100,000+50,000+40,000=190,000
economic depreciation = 300,000-280,000=20,000
economic profit=Total revenue-opportunity cost-economic depreciation
=300,000-190,000-20,000=90,000
為什麼當中的economic depreciation:$20,000要再多減一次?
不知道是不是我哪裡解讀錯誤?
答覆:
經濟折舊與會計折舊不同。
經濟折舊係以資產的市價計算,而會計折舊卻根據GAAP或稅法來計算。
正常利潤與會計利潤不同。
正常利潤係指企業家經營該產業平均企業報酬率。
而會計利潤卻根據GAAP或稅法來計算。
經濟利潤等於收入減去機會成本。
而機會成本又包括外顯成本與隱含成本。
外顯成本係指原物料支出、薪資支出、水電支出、利息支出…等外觀可判斷之成本。
而隱含成本包括企業主放棄在別家公司任職可收到的薪資、企業主放棄經營同一產業平均公司可收取的正常利潤、該公司放棄公司資金若放款可收到的利息及經濟折舊。
你所提到的解答方式在觀念上不正確:
機會成本=外顯成本+隱含成本
=(100,000+50,000)+(40,000+20,000)
=150,000+60,000=210,000
經濟利潤=總收入-機會成本
=300,000-210,000=90,000
這樣的觀念才正確。
才不會有你所謂的經濟折舊再多減一次的疑惑!
很多同學很容易把會計學上的概念與經濟學上的概念搞混在一起。
切記!這裡只提到經濟學上的概念,不要把會計學上的概念搞進來!
最後才把經濟利潤與會計利潤做個比較。
因為經濟學上的概念認為會計利潤只考量外顯成本,因此會計利潤會大於經濟利潤。
實際上,經濟學的概念誤以為會計學的會計利潤只考量外顯成本,是不周延的。因為會計學的會計利潤也扣除折舊,只是會計學上的折舊係以GAAP或稅法的方式來計算,而不是如經濟學上的折舊係以資產市價來計算之不同而已。